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特例

4.2.1 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

    1 本规范规定可不进行上部结构抗震验算的建筑。

    2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黏性土层的下列建筑:

        1)  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

        2)  砌体房屋;

        3)  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4m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和框架-抗震墙房屋;

        4)  基础荷载与3)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多层混凝土抗震墙房屋

    注:软弱黏性土层7度、8度和9度时,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小于80、100和120kPa的土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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