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抗震地震作用规定

5 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


5.1 一般规定

 

5.1.1 各类建筑结构的地震作用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
1 、一般情况下,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,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


2 、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,当相交角度大于15°时,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


3、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,应计入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;

 

其他情况,应允许采用调整地震作用效应的方法计入扭转影响。


4 、8、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9度时的高层建筑,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


注:8、9度时采用隔震设计的建筑结构,应按有关规定计算竖向地震作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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